S221铜鼓金鸡桥至大塅段二级公路(K5+780-K10+200)改建工程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S221铜鼓金鸡桥至大塅段二级公路(K5+780-K10+200)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已经到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根据宜路发〔2023〕44号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铜鼓分公司铜鼓路网项目第二工区,凡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S221铜鼓县金鸡桥至大塅段二级公路(K5+780-K10+200)改建工程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供货地点位于宜春市铜鼓县大塅镇公益村、隘口村。
1.2 计划供货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底。
1.3 本次招标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100 | 自卸 |
2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150 | 自卸 |
3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150 | 自卸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600 | 自卸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3000 | 自卸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立方米 | 750 | 自卸 |
7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4900 | 自卸 |
合计 | 9650 |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检测、包装、装运、保管、保险、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计划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2.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2.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50483990@qq.com):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③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同时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铜鼓县大塅养护站四楼会议室(铜鼓县大塅镇灵峰路174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6.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在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网(http://www.jxycszjtjs.com/)、宜春公路信息网( http://gonglu.yichun.gov.cn/)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铜鼓分公司铜鼓路网项目第二工区
地址:铜鼓县大塅镇灵峰路174号(铜鼓县大塅养护站)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679515969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