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资金,为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工程中的 垫层、基层碎石材料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起点为岐黄大道,终点为山头村,全长约1970米。其中:葛玄路长约1250米:岐黄大道长约520米:两城路长约20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葛玄路及岐黄大道新建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路面结构总厚度72cm。两城路新建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路面结构总厚度 70cm。
2.2 计划供货期为:2个月。
2.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控制单价 | 合价(元) | 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碎石 | 0~5mm | 吨 | 17800 | 55 | 979000 | 必须满足国家《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技术指标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 碎石材料需运至距离工地现场10km范围内的搅拌站(暂定) |
2 | 碎石 | 5~10mm | 吨 | 24000 | 62 | 1488000 | ||
3 | 12碎石 | 10~20mm | 吨 | 25000 | 70 | 1750000 | ||
4 | 13碎石 | 20~30mm | 吨 | 23000 | 70 | 1610000 | ||
合计 | 5827000 |
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垫层、基层碎石材料采购清单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其中标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碎石制造商,也可以是被碎石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1.1 当碎石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3年【指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7万吨的碎石供货业绩至少一个。
3.1.2 当碎石经销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制造商经销授权书【授权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授权内容仅针对本项目】,同时该授权制造商还应满足: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3年【指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7万吨的碎石供货业绩至少一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7月 24 日至2025年7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⑤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7万吨的碎石供货合同业绩(合同原件),上述资料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自行携带U盘),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8月 6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网址:
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http://www.jxycszjtjs.com;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地址:樟树市江佑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70403141
2025年7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