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丰县新昌大道、解放路等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钢板桩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丰县新昌大道、解放路等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钢板桩租赁
2.2 招标范围: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单价限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Ⅲ型6米钢板桩租赁 | m | 1100 | 700 | 770000 | 乙方负责提供钢板桩、施打、拔除、进出场、钢板桩场内转运及及相应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等完成本项目支撑的所有费用 |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机械租赁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 2024年11月22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地址宜丰县新昌镇东门路96号)进行报名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③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分至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地址宜丰县新昌镇东门路96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网(http://www.jxycszjtjs.com/)、宜春公路信息网( http://gonglu.yichun.gov.cn/)媒体公开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
地 址: 宜丰县新昌镇东门路96号
邮政编码: 336300
联 系 人: 纪先生
电 话: 1397055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