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路基劳务合作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起点为岐黄大道,终点为山头村,全长约1970米。其中:葛玄路长约1250米:岐黄大道长约520米:两城路长约20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葛玄路及岐黄大道新建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路面结构总厚度72cm。两城路新建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路面结构总厚度 70c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路基劳务合作 的全部劳务工程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2.2.2标段划分:本次劳务招标共划分为2标段。详见附表
标段 | 起讫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主要工程数量 |
路基一标 | (k0+000-K0+500、岐黄大道) | 4680471.64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路基二标 | (k0+500-K1+250、两城路) | 4934413.32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3 投标人要对所有标段进行报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5月至2025年5月承建并成功完成公路或市政工程路基工程施工或路基劳务施工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需提供施工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含工程量清单备查),并开具完工证明以证明履约能力。
如投标人提供假业绩、假资料和假证明,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投标人需提供计划在本项目主要人员现场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技术员以上职称或技术工人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3.7本次报名投标单位不得自选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采用公开摇球的方式随机选定一个标段。随机确定标段后,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应当场确认所投标段,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标段确定完成后,招标人只按选定标段的报价进行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或市政工程路基工程施工或路基劳务施工业绩彩色扫描件含工程量清单(合同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网址:
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http://www.jxycszjtjs.com;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地址:樟树市江佑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270403141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