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专项工程 A2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通过招标,该项目已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高安专项工程A2标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供货地点位于高安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2025年 6 月至项目完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4 本次招标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控制单价 | 最高限价 | 采用汽车天泵、地泵增加泵送费 |
1 | C15砼 | m³ | 500 | 300 | 150000 | 泵送费20元不可调。 |
2 | C20砼 | m³ | 12000 | 310 | 3720000 | |
3 | C25砼 | m³ | 1000 | 320 | 320000 | |
4 | C30砼 | m³ | 10000 | 330 | 3300000 | |
5 | C35砼 | m³ | 1500 | 345 | 517500 | |
最高限价合计 | 8007500 |
注:①单价为原材料成本费、装卸费、运输费(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仓储费、人工费、利润、装卸、过桥过路、安全、保险、税金(增值税专用)等一切有关的费用。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磅单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③在供货期间,如商品混凝土单价涨跌幅度超过±5%时,需经甲方询价小组与乙方共同询价后签字确认跌后的实际价格,并据此作为合同附件及调整合同单价的依据。
④搅拌站具有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且最远运输里程不超过35公里。(以高安荷岭镇荷塘月色售楼部为基准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内部试验室,生产能力在120m3/h及以上,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商。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3 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供货量在4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
2.4 投标人具有安全环保体系认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业绩、近3个月内配合比及所用原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安全环保体系认证,自带U盘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春阳路15号406室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13979519429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