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专项工程A2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通过招标,该项目已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碎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高安专项工程A2标碎石材料采购,供货地点位于高安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2025年4月至项目完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标段 | 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吨) | 小计 | 备注 | |
1 | CL01标 | 8cm内碎石统料 | 吨 | 144000 | 61 | 8784000 | 8cm内碎石统料 | |
2 | CL02标 | 8cm内碎石统料 | 吨 | 160000 | 58 | 9280000 | ||
3 | 合计 | 18064000 |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③CL01标碎石为供应标头6公里、CL02标碎石供应标尾8公里,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距等情况,谨慎报价。
④如中标人供货不满足施工进度催促后仍无改善时,经理部有权与第二排序投标人以第一排序人的中标价签订供应合同,如排序第二投标人不愿意或不满足供应能力则顺延至排序第三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必须至本项目完工2027年12月以后)的碎石厂商或经销商,厂商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厂商经销授权委托书及其证件,一家碎石厂(含碎石厂委托经销商)只能投一份标书。(如:碎石厂及碎石厂委托经销商同时报名,经销商报名无效;碎石厂委托二家及以上经销商报名,只有第一家报名有效。)
3.2 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供货量在6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碎石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以彩色复印件(盖章)形式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15号一楼104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厂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矿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业绩、第三方检测报告、自带U盘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报名时持最近3个月内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且需满足规范标准。搅拌站用二类标准,换填料三类标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15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www.jxycszjtjs.com)、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地 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15号一楼104会议室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3979519429
监督部门: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监察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