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程沥青材料(寻乌县)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材料(寻乌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程的沥青材料(寻乌县)采购,计划工期为2个月。
2.2、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清单如下:
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工程沥青采购招标清单(寻乌县范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控制单价 | 合计(元)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沥青 | 70#石油沥青 | t | 460 | 4100 | 1886000 | 寻乌 | 含13%税 |
2 | 沥青 | SBS改性沥青 | t | 495 | 4900 | 2425500 | ||
招标总额 | 4311500 |
注:1.本合同单价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保险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2、本合同中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双方最终结算的数量为准;
3、乙方交付货物时,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2.3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石油制品销售的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G105国道橙乡石化大坪路加油站对面(赣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丰分中心大塘道班)(详细地址)持厂家或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加盖公章资料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赣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丰分中心大塘道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G105国道橙乡石化大坪路加油站对面(赣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丰分中心大塘道班)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15170533007
邮 箱:274276988@qq.com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