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7年材料运输项目”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正和补充,请遵照执行:
1、原招标公告中的“固定单价(元/公里)”及“3.8元/公里”,现更正为“固定单价(元/吨)”及“3.8元/吨”。
2、运输单价中的税金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不低于9%。
3、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